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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25 03:38:04 来源:赢咖1体育网站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赢咖1体育网站9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確,住房租金明顯上漲或有可能明顯上漲時,市政府可以采取干預措施。此外,“群租房”“甲醛房”“個人二房東”“租金貸”等均成為《條例》關注的重點內容。  《條例》是全國首個規范“住房租賃”、規范長租公寓等新興業態的地方性法規,北京成為首個將“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購并舉、職住平衡”等寫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關注1  禁止中介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  房租上漲過快讓很多租房者“頭疼”。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住房租賃市場的主體大部分是散戶對散戶,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的規模占比較小,租金調控的手段少、難度大。  根據《條例》,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住房租賃價格監測,建立健全相關預警機制。住房租金明顯上漲或者有可能明顯上漲時,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漲幅等價格干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并依法報國務院備案。  市人民政府采取價格干預措施的,出租人應當執行;拒不執行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同時,《條例》明確禁止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哄抬租金、捆綁消費、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防止企業在資本的助推下惡性競爭,炒作、推高租金。  關注2  整治違規“群租房”“甲醛房”  近年來,違規“群租房”安全、擾民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根據《條例》,出租住房應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打隔斷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起居室不得單獨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使用面積和每個房間居住人數符合相關規定。同時,《條例》賦予街道辦、鄉鎮政府對違規群租的管理職責和處罰權。  具體來看,未按照規定出租住房的,由住房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恢復原狀,對個人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可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改正前停止出租,對個人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針對“甲醛房”問題,《條例》規定,出租房屋應當符合國家和北京市關于建筑、治安、室內空氣質量等安全規定和標準。住房租賃企業對租賃住房進行裝修裝飾的,應當征得所有權人同意,并遵守室內裝修裝飾相關規定和標準,保障租賃住房安全。  若違反相關規定,經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室內空氣質量不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關注3  “個人二房東”納入監管  針對投訴舉報反映較多的克扣租金押金、長收短付、高收低出、個人二房東、卷錢跑路等市場亂象,《條例》為違規市場主體量身定制了“緊箍咒”。  其中,針對住房租賃市場主體,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資金、人員和管理能力,要求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均應當體現行業和經營特點,明確市場主體登記和行業備案要求。  《條例》明確將“個人二房東”納入監管,規定個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的,應當依法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其名稱和經營范圍均應當包含“住房租賃”相關字樣,具體數量另行規定。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區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關閉停業,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從而為解決這個長期擾亂市場的痼疾提供法律依據。  關注4  收取傭金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  為避免長租公寓出現“爆雷”等問題,《條例》提出,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專業人員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信息查驗、安全保障、定期檢查等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  企業信息需透明,營業執照、辦公地址、從業人員信息、服務事項及收費標準、投訴電話等須在經營場所、網絡服務端如實公示,要提前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并向承租人告知有關信息。從業人員應當持卡實名從業,并在提供服務的租賃合同上簽字、注明信息卡號。  針對資金監管問題,《條例》明確,租賃企業收取押金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并須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托管,單次收取租金數額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經紀機構收取傭金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并且合同期滿當事人續約的,經紀機構不得再次收取傭金。  《條例》明確將嚴管“租金貸”,金融機構發放租金貸款應當以備案的租賃合同為依據,劃入承租人賬戶;貸款金額不得高于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頻率應當與承租人支付租金頻率匹配。  ■對話  《條例》突出對承租人居住權益的保障  制定《條例》出于哪些考慮?《條例》將解決租房者關心的哪些問題?日前,北京市住建委房屋租賃處副處長、《條例》主要起草人員之一胡清福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互聯網+住房租賃”暴露出新矛盾  新京報:《條例》在起草及制定過程中,主要考慮了哪些因素?  胡清福:首先,在北京,住房租賃涉及的群體非常龐大。北京2100多萬人口中,有超過三分之一通過租賃市場租房住,其中還涉及各種類型的房東,我們估算大概得有1000多萬人與住房租賃這一行為相關。住房租賃涉及這么龐大群體的切身利益,但是此前沒有法規以上專門的法律規范。  同時,隨著近年來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一些互聯網平臺涌入市場,“互聯網+住房租賃”模式發展很快,城市民宿、網約房、短租房等新興業態發展迅速,新的矛盾也不斷暴露出來,長租公寓“爆雷”、二房東跑路、甲醛房等,引發大量矛盾糾紛。  另外,從國家層面來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住房租賃和立法,在多次重要會議上對于發展住房租賃作出過重要部署,并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租購并舉”。要求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加快推進住房租賃立法。  新京報:你提到長租公寓“爆雷”、甲醛房等問題,如何根除這些問題?如何保障相關措施落地?  胡清福:《條例》立法工作過程中,我們堅持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問題導向,就是為了解決北京住房租賃領域的實際問題。我們希望通過《條例》以及若干個配套政策,建立起以《條例》為核心的相對完善的住房租賃法律制度體系,解決市場面臨的矛盾,解決公眾關心的問題。  同時,《條例》的落地生效還需要各級政府、各個部門、基層組織、行業組織、市場主體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真正將住房租賃融入基層治理體系,實現共治共享。  新京報:從保護承租人層面來看,《條例》主要有哪些舉措?  胡清福:整個《條例》突出了承租人基本居住權益保護。對于租客而言,住房租賃涉及穩定居住權,屬于民生范疇,在租賃關系中,承租人一般處于相對弱勢地位。從多年的管理實踐來看,90%以上的投訴反映的是承租人權益受到侵害。  因此,《條例》在《民法典》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原則下,從居住條件、安全保障、穩定租金、糾紛調處等方面進一步突出對承租人居住權益的保障。  一方面,明確規定出租住房應當符合建筑、治安、室內空氣質量等基本安全標準要求,具備供水、供電等基本居住條件,不得打隔斷違法群租,禁止出租違法建設及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另一方面,明確出租人的合同登記備案、出租登記以及安全管理等責任義務,并規定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或者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解除合同、收房。  出租人應當出示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明,告知房屋裝修情況并配合實地看房等。通過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信息共享為承租人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公積金提取等公共服務提供便利,承租人無需提交紙質合同。  此外,《條例》還提出,建立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幫助租賃人及時妥善化解租賃矛盾糾紛。  《條例》強調行業管理與社會治理銜接  新京報:作為全國首個規范“住房租賃”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發布和實施有什么意義?對其他城市有何借鑒價值?  胡清福:縱觀全國,關于房屋租賃的地方性法規很多,但在“住房租賃”方面出臺專門法規,北京是首個。《條例》是全國首個規范“住房租賃”、規范長租公寓等新興業態的地方性法規,北京也是首個將“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購并舉、職住平衡”等寫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北京這次出臺的《條例》與以前其他城市的“房屋租賃條例”有比較大的區別。在規范對象范圍以及管理機制方面,《條例》涵蓋很多新興業態,如長租公寓、互聯網平臺等。同時,《條例》還將行業管理與社會治理緊密銜接,明確將住房租賃納入基層治理體系,給街鄉鎮賦權,夯實基層政府管理責任。  北京作為首都,需要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我們認為,《條例》在全國范圍內會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  新京報:圍繞《條例》施行,有哪些進一步的工作安排?  胡清福:《條例》的進一步落實涉及北京市諸多政府部門。就北京市住建委而言,我們于年初全面啟動《條例》配套政策起草工作,目前已梳理出配套政策共5項,另有8項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斷完善相關細則。  5項配套政策包括制定租賃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信息卡模本、制定房屋狀況說明書示范文本、修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押金托管租金監管規定以及租賃中介機構備案相關規定。  此外,我們針對各區住建部門、住房租賃企業、相關互聯網平臺等多類型主體,分別進行了全面的宣傳培訓。未來,這項工作也將繼續開展。  新京報記者徐美慧

  證券時報記者孫璐璐  7月底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保交樓”,近一個月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方提速發力,為緩釋房地產風險集合各方資源與真金白銀,改善市場預期。  從近期各方釋放的政策信號看,房地產融資一攬子支持性政策漸次落地,為填補保交樓資金缺口提供“彈藥”。8月23日,首單全額擔保民營房企債券落地,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公告發行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據,本次發行規模為15億元,募集資金用于項目建設、購回或償還境外美元債等。據了解,這是中債信用增進公司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直接擔保方式增信的首單民營房企債券。  另據接近交易商協會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透露,多家民營房企正在與中債信用增進公司溝通,擬通過增信支持的方式發債融資,民營房企債券融資渠道正逐漸恢復。  北京一銀行資深從業人士對記者表示,今年以來,民營房企海外發債遇阻,進一步加劇了到期債務的償付壓力,此時由信用增進公司以全額擔保的方式推動民營房企發債,有利于改善民營房企現金流,償還境外美元債,提振市場信心。而市場信心的改善,也利于“保交樓、穩民生”工作的順利推進。  深高投資創始合伙人兼首席投資官李凱對記者表示,擔保發債的方式有利于金融市場投資人逐步恢復對頭部民營房企的信心,配合頭部民營房企自身的信息披露、二級市場債券回購,以及房地產市場逐步企穩,會有助于切斷信用風險進一步向頭部民營房企蔓延的勢頭,而切斷信用風險傳染鏈是地產行業逐步穩定并恢復融資造血功能的第一步。  除了著力暢通房企融資渠道,保障房地產合理融資需求外,如何填補在建地產項目資金缺口,推動保交樓,更是近一個月來穩地產政策的重中之重。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日前出臺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通過政策性銀行專項借款方式支持已售逾期難交付住宅項目建設交付。  記者了解到,政策性銀行專項借款規模預計逾千億,資金只能用于已售、逾期、難交付的住宅項目建設交付。至于此前市場熱議的中央層面主導的地產紓困基金傳聞,目前雖然尚無“官宣”,但類似的基金也在醞釀安排中,預計會有國有大行等商業銀行參與,重點聚焦部分地區。  在地方層面,專項紓困基金早有探索。鄭州于8月初出臺房地產紓困基金運作方案,規模暫定為100億元,主要用于緩解房地產項目停工停按揭月供帶來的社會問題和金融風險。8月21日,據南寧市住建局消息,南寧市于近日籌劃設立平穩房地產基金,該基金聚焦于住房類房地產問題項目,首期規模30億元,首筆出資已于8月18日完成繳付,后續資金將陸續到位,現已圍繞“保交樓、穩民生”開展工作,對部分項目進行調研。  不過,上述銀行從業人士認為,不論是政策性銀行專項借款還是有關基金,其規模大小不是重點,而是要看資金使用的效果。很多機構對保交樓的資金缺口規模有過不同預測,但這些都是假設前提下的靜態估算,現實情況變化多端、擾動因素復雜,如果問題處理得當、市場預期改善明顯,這些資金就可以發揮“四兩撥千斤”的效果。  除了已有的政策舉措外,更大規模、更有針對性的一攬子房地產紓困政策亦在市場期待中。光大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預計,對于下一階段房地產融資形勢,可能存在一攬子支持性舉措,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判斷:一是為保質保量完成“保交樓”任務,已有的各類紓困政策需要再加碼,用于改善“保交樓”資金缺口;二是在地產銷售恢復作為慢變量的情況下,在“保交樓”的同時需要妥善解決可能存在的房企債務繼續“爆雷”風險;三是銷售端恢復是解決房地產問題的治本之策,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三穩”目標需要資產價格和市場銷售的“量價雙穩”,預計穩定樓市需求的政策放松具有持續性。  李凱還認為,“保交樓”的主體并不應僅僅是地方政府,更重要的是項目的實際承擔方——地產開發企業,如果只關注項目紓困,而不關注房企紓困,再優質的房企也會在市場信心低迷和需求萎縮中出險。預期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保交樓和保企業會逐漸得到平衡;同時,在打破信用風險傳染鏈、給頭部優質房企提供更多流動性方面,預計會有更多有針對性的、更大規模的政策出臺。

  在對首付比例有所放松之后,蘇州部分地區再度對購房資格進行松綁。  8月18日,第一財經從昆山房產交易中心以及太倉房產交易中心確認,兩地已放寬限購要求,非本地購房者可直接購買首套住房。  此前,蘇州已對非本地購房者購房資格進行了連續松綁。4月中旬時,蘇州將非本地購房者置業的門檻從連續繳納2年社保,放松至累計繳滿2年社保;5月初,進一步將社保繳納時限縮短至連續6個月,購房門檻持續降低。  期間,蘇州還對限售政策進行了調整,新房限售時限從3年降低至2年,而二手房的限售全部取消。房貸利率也一降再降,5月份時,隨著5年期以上LPR下調至4.45%,蘇州的首套房房貸利率也已降至4.25%的最低點。  一系列的舉措給蘇州市場帶來了明顯的回暖。“房貸利率剛下調的時候,小區里的房東掛牌價比我買房的時候大概漲了2000元/平方米。”一位在上海工作、2021年底在昆山買房的購房者向第一財經表示。  克而瑞統計顯示,6月份,蘇州市新房的供應面積為69.78萬平方米,環比增加10.56%;成交面積約83.20萬平方米,環比大增51.58%,供求兩漲,市場需求得到有效釋放,市場呈現向好的趨勢。  這一態勢未能延續。7、8月份以來,房地產市場進入了傳統淡季,疊加此前停貸風波的影響,蘇州新房市場表現出現波動。上述機構數據顯示,7月份新房成交環比6月超37%;8月上半月,較7月環比再減少近14%。  相較而言,得益于二手房限售政策的解除,以及非本地購房者購房要求的降低,二手房市場表現尚佳,6月份,二手房成交量首次沖破5000套,達到了5430套;7月的成交量則攀高至5983套,是近一年以來的成交高峰。  不過,二手房市場高成交的背后是蘇州市場掛牌量的持續增加,目前市區的掛牌量已高達8萬套;同期,掛牌價格出現下降的趨勢,蘇州市區某小區的掛牌均價較上年同期下跌了近2000元/平方米。  克而瑞分析指出,掛牌量大增,購房者的選擇機會增多,具有價格優勢的房源更有競爭力,房東被迫降價來加速賣房。據上述已在昆山置業的購房者觀察,近來其所在小區的二手房掛牌價較此前有所下降,漲幅從此前的2000元/平方米縮減至幾百塊。  在市場大環境整體趨冷的情況下,太倉、昆山此次的松綁政策作用幾何?  有近期在太倉調研的業內人士向第一財經表示,政策本身力度不小,而且兩個城市都是環滬區域,利好上海客群,但整體感覺依然難以大幅恢復,市場預期還是不足。  有地產行業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對于購房者來說,在了解到相關政策之后或許會聯系中介看房,項目到訪情況會有較為明顯的回升,但當前的市場行情下,購房者觀望心理較往常更重,成交并不一定會很快有起色。  億翰智庫研究總監于小雨也認為,近年來“房住不炒”的觀念已深入人心,投資的人已有明顯減少,而且在疫情影響下,環滬區域的通勤等難免不便,也會對市場產生較負面的影響。  “其實之前在昆山買房就不難,本科就可以在蘇州落戶,然后直接買房。”上述購房者表示。